2026年报考指南: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条件、费用与统考安排
作者:本站来源:华中师范大学上传时间:2025-09-24 16:23:49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8年创办的中原大学。
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首批研究生。学校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 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不断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国(境)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在相应工作岗位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申请专业
注:1.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方向,外国语选考日语或法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日语语言文学”方向,外国语选考
英语。
3.全国统考科目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上传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网上申请操作指南通过网站查看。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采集申请人图像、审查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本次申请无效。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2份;(2)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承诺书》2份。
注意事项
(1)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并截屏“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2)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要求装订成册,由申请人在材料上手写标注“仅用于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正式注册,并将名单在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本次申请无效。
国家统考
1.每年3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确定当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
2.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考试申请人,须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当次报名无效。
3.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申请人自信息注册之日起,需在4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注销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的申请信息,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培养管理
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学校按照申请专业培养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资格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在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参加学习。课程教学安排一般为1.5年。
2.申请人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核),可获得“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1.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并通过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后,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学习时限内完成论文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环节;
2.申请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须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后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阶段所有流程,未能按时完成者,终止学位申请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费用及收缴方式
(一)收费标准
课程学习阶段费用:30000元/人;学位论文阶段费用:15000元/人。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收费账户直接缴到我校,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用。
2.分两阶段收费。第一阶段费用在申请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正式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前缴清。第二阶段费用在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缴清。
其他说明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课程学习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费,全国统考报考费。
5.我校不举办任何收费性质的全国统考辅导(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学科课程和论文的有偿辅导(培训)。
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需要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申请人可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免费测试英语基础。
7.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